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和营养均衡 福州教育局长每月至少进校陪餐一次

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事故,福州市教育局决定实行局长陪餐制。

陪餐人员和陪餐对象

陪餐人员为市县两级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机关处(科)室负责人。

陪餐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以及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中小学校订购校外供餐单位。

陪餐频率

原则上,陪餐人员每月到中小学、幼儿园陪餐不少于一次。

陪餐前置要求

福州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联合印发的《福州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校相关负责人应轮流陪餐,并鼓励家长代表参与陪餐。

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和营养均衡

学校应组织师生及家长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监管或巡查。

在供餐期间,学校应不定期邀请家长代表查看视频监控,每月不少于 1 次。学校还应每学期至少组织 2 次家长代表对配餐企业的集中实地抽查走访。

陪餐目的

福州市教育局推行局长陪餐制的目的在于:

  • 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层层压实责任。
  • 通过实地了解,发现并解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及时整改隐患。
  • 加强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督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 增强家校共育,提升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

陪餐形式

陪餐人员将根据工作安排和学校食堂就餐时间,随机到指定学校食堂与学生共进午餐。陪餐期间,陪餐人员将与学生面对面交流,听取学生对食堂饭菜质量、就餐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并实地检查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留样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陪餐意义

局长陪餐制的实施,是福州市教育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通过广泛发动市县两级教育局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人员深入一线,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督管理,营造全社会关注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