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西安市住房限购实施细则》,西安市对房地产市场采取了限购措施,具体细则如下:
一、限购区域
限购区域为西安市六区(未央区、雁塔区、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灞桥区)和高新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二、限购对象
限购对象为:1. 户籍不在西安市的本市户籍家庭;
2. 户籍已迁出西安市的外地户籍家庭;
3. 无法提供西安市户口证明的其他个人。
三、限购条件
在限购区域内,限购对象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西安市户口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3年;
2. 非西安市户口但在西安市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5年;
3. 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已取得本市户口且满5年,或已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5年以上。
四、限购套数
限购套数为每户家庭一套。已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不得再次购买住房。
五、例外情况
符合以下情况的家庭,不受限购政策限制:1. 军人、现役武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
2. 夫妻离异或丧偶,且名下无房产的家庭;
3. 未成年人,且父母名下无房产的家庭;
4. 具有西安市户口,但户籍迁出后又迁入西安市的家庭;
5. 符合西安市人才政策,且在西安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非西安市户籍家庭。
六、其他规定
1. 限购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项目,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3. 违反限购政策购买住房的,将被取消购房资格,并处以购房款20%的罚款。以上为西安市限购政策的细则汇总,如有变动,请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