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菲律宾共和国于2024年11月8日出台宣布菲律宾共和国管辖的海洋区域法(以下简称海洋区域法)和授权总统在菲律宾群岛水域建立群岛海道法(以下简称群岛海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郑重声明如下:
一、菲律宾海洋区域法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菲律宾海洋区域法将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及相关海域非法纳入菲方海洋区域,妄图以国内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此举严重侵犯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对此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中方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不因该法出台受到任何影响。
二、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
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对包括黄岩岛在内的中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对相关海域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国的上述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符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
三、菲律宾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岛礁
菲律宾领土范围是由包括1898年《美西和平条约》(《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关于菲律宾外围岛屿割让的条约》(《华盛顿条约》)、1930年《关于划定英属北婆罗洲与美属菲律宾之间的边界条约》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的。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在菲律宾领土范围之外。菲律宾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司令礁,严重违反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
菲律宾背弃承诺派军舰在中国南沙群岛仁爱礁长期非法坐滩,侵犯中国领土主权,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特别是第五条关于有关各方不对无人岛礁采取居住行动的规定。中方再次敦促菲方立即从上述岛礁撤走一切人员、设施,立即从仁爱礁拖走非法坐滩军舰。
菲律宾超越自身领土范围划设所谓卡拉延岛群,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是非法的、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4年11月10日